第四十三章撲朔兔的游戲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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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子發生於靠海城市,因而在此開庭審理,與那些一線城市的法院比起來,這座法院顯得窄了一些,而前行之路也很窄,卓諾典在這裏碰到文捷菲,文捷菲認出了他但沒有打招呼,依然是以前的那副臉孔。
司馬舟信看著諾典微顯疑惑的眼神,他問:“看來你沒關註過文捷菲,她被上頭調職了,從一線城市調到三線城市。”
卓諾典說:“我連以我原型寫成小說的作者都沒時間去理。”
“哈哈哈,說的也是。”
剛坐上來的審判長看上去還很年輕,但很自信。法院雖小,而刑事法庭該有的肅靜與法律的威嚴在哪都能體會到。
顧律師與卓諾典,司馬舟信一起站在一辯方席上去面對檢方,彼此間不知覺形成了默契。
文捷菲對案件作出述說:
6月27日淩晨00:1 1,黎前,37歲,死於靠海別墅電梯內,被害者為巨卓技術有限公司CEO。
屍檢報告簡述如下:
屍體上身赤裸,印堂偏左中槍,左腿膝蓋下1.9cm處中槍,除此之外沒有其它傷處。
經公安機關調查,一把改造過的仿真槍在被告房間找到,彈痕測試證實它正是謀殺被告的手槍,且又在其妻房間找到了相匹的子彈。
犯罪嫌疑人行兇之後,由被告人觸加聰將屍體拖至其房內。
審判長問:“被告人,你現可以就犯罪事實進行陳述,你是否需要陳述?”
斛管說:“我無話可說,請法官處我極刑。”
老陳則搖頭表示不需要陳述,他依舊一副毫無活力的樣子。
陳夫人說:“我當時在房間睡覺,相信我丈夫也一樣。”
卓諾典向審判長補充:“我方當事人的意思是他們並沒有行兇。”
審判長手拍桌子,盯了諾典一眼,說:“我知道,我向被告問話,辯護人插嘴禮貌嗎?”
“恕我魯莽。”
審判長聽到道歉,語氣稍微緩了一下,問:“那你有異議?”
卓諾典點點頭,說:“這個案件並非公安機關理解的那樣,因為當初命案發後承認自己為兇手有五人,在座的沒多少人知道這件事吧?”
審判長看了一眼文捷菲,又放眼望過來,說:“公訴方了解此事嗎?”
文捷菲開口前支支吾吾,她指著被告席說:“公安機關向我們說的確是那三人。”
審判長說:“先提醒辯護人卓諾典,你們編制的證人名單上有一人,但沒寫清楚他要證明的事實。”
“很抱歉,”卓諾典說,“因為我怕他來不了吧,似乎有人暗中阻止他們出庭。不過,這人來這裏完全出於自願,所以他來了。”
文捷菲說:“辯護人想向法官暗示什麽呢?”
諾典的目光落在顧律師身上,沒有理她。
顧律師詢問斛管案發當天的情況。
斛管今天穿了號服,但還是戴那一雙白手套,時不時把他的袖口扯下試著掩蓋露處的疤痕。
“竟給他留了手套,現在司法機關是不是變人性化了啊?”司馬舟信越看越想知道為什麽。卓諾典側眼看了看司馬舟信,偷笑著。
斛加聰,58歲,已婚,育有一子,別墅主服務員,作陳述:當天,我換了以前旅客留下的風衣和帽子,走到二樓電梯門口槍殺黎前,然後把風衣和帽子丟到大海,又把屍體藏到自己的房間,後覺得殺了人,內心很自責,所以選擇報警自首。
審判長敲擊法槌,臉色轉變很誇張,大聲說:“斛加聰,你知道你說的意味了什麽嗎?”
斛管說:“法官,我很清楚。”
審判長咬了咬嘴唇,說:“我允許公訴方向證人發問。”
文捷菲對斛管說:“行兇後你把兇器丟哪去了?”
斛管說:“我忘了,當時殺了人,我幾乎要瘋了,連屍體都搬回了自己的房間,等我清醒時我才意識到屍體在我的房間。”
文捷菲問:“你的動機是什麽?”
“黎前辱罵我,我遲送了一杯壺水到他房間,他對我破口大罵,連我祖宗十八代都不放過。”
文捷菲說:“不論怎麽說,你參與了故意殺人案,這是不爭的事實,你又承認自己是本案主犯,刑量將有所增加。”
“我不讚同你的觀點,”顧律師打斷文捷菲發言,目光與證人席相匯,說:“你是我的當事人,事實是怎樣的就該怎麽說。”
“什麽意思?”
“兇手明顯不是你,我了解你的苦衷,”顧律師低頭指著檔案,說,“你今年58歲,已婚,育有一子。”
斛管聽了後,睜大了眼,他猛然擡頭望著卓諾典,又說不出什麽來。
顧律師說:“前一個星期,一個姓斛的男孩出現在愛心籌款平臺,為了籌集80萬治療白血病,他和你一樣患了並指癥,只是你為了工作做了手術,而疤痕尚未褪去。”
“難道姓斛的都是我兒子嗎?”斛管又一次把衣服扯下來蓋住疤痕。
“並指癥是父系遺傳,發病率僅為萬分之一,且姓斛的很少,因而我調查了籌款平臺上的資料,發現籌款發起人那一欄寫著一個和你一樣的名字,難道也是巧合嗎?”
斛管雙手下意識從桌子上離開,垂於桌下。
顧律師把截圖和網址交於書記員,審判長指出籌款取消了但仍有發起記錄。
“我相信你兒子現已收到了一筆錢,錢能使鬼推磨,你為了你的兒子搭上你的性命,可謂父愛如山。”顧律師說。
文捷菲打斷顧律師的發言,向斛管揚起嘴角說:“你有沒收到一筆錢?”
斛管點了點頭,他突然把手套脫下來,說:“我承認他是我兒子,也承認我在家門口收一筆匿名人士送來的現金100萬,而這筆現金與我承認自己殺人毫無關聯,我的確殺了黎前。”
文捷菲冷冷地補上一刀:“顧律師,你都聽到了,被告都認了,為何就你不認呢,掙紮有用嗎?”
卓諾典和司馬舟信聽完後直搖頭,卓諾典很想當堂指責文捷菲,但為了大局他控制住自己,他對司馬舟信說:“我推測這筆秘密交易還附帶了條件,否則他不會一直努力去頂罪。”
“孩子失去了父親,而父親又被冠以殺人犯之名,你能否考慮他將來的路?”顧律師無誇地凝視著斛管,眼神失望。
斛管苦笑著說:“無論我是什麽,殺人犯也好,奸殺犯也好,他也能走下去,因為我相信他。”
顧律師聽完後已經無話可說了,審判長則沈默不語。
這時,卓諾典昂揚挺胸望著審判長,態度很認真,他說:“尊敬的審判長及人民陪審員,被告人斛加聰承認自己故意殺黎前,而我方也有一位證人承認是他殺了黎前,證人名單上沒寫清要證明的事實,我很抱歉。我懇求他出庭作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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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舟信看著諾典微顯疑惑的眼神,他問:“看來你沒關註過文捷菲,她被上頭調職了,從一線城市調到三線城市。”
卓諾典說:“我連以我原型寫成小說的作者都沒時間去理。”
“哈哈哈,說的也是。”
剛坐上來的審判長看上去還很年輕,但很自信。法院雖小,而刑事法庭該有的肅靜與法律的威嚴在哪都能體會到。
顧律師與卓諾典,司馬舟信一起站在一辯方席上去面對檢方,彼此間不知覺形成了默契。
文捷菲對案件作出述說:
6月27日淩晨00:1 1,黎前,37歲,死於靠海別墅電梯內,被害者為巨卓技術有限公司CEO。
屍檢報告簡述如下:
屍體上身赤裸,印堂偏左中槍,左腿膝蓋下1.9cm處中槍,除此之外沒有其它傷處。
經公安機關調查,一把改造過的仿真槍在被告房間找到,彈痕測試證實它正是謀殺被告的手槍,且又在其妻房間找到了相匹的子彈。
犯罪嫌疑人行兇之後,由被告人觸加聰將屍體拖至其房內。
審判長問:“被告人,你現可以就犯罪事實進行陳述,你是否需要陳述?”
斛管說:“我無話可說,請法官處我極刑。”
老陳則搖頭表示不需要陳述,他依舊一副毫無活力的樣子。
陳夫人說:“我當時在房間睡覺,相信我丈夫也一樣。”
卓諾典向審判長補充:“我方當事人的意思是他們並沒有行兇。”
審判長手拍桌子,盯了諾典一眼,說:“我知道,我向被告問話,辯護人插嘴禮貌嗎?”
“恕我魯莽。”
審判長聽到道歉,語氣稍微緩了一下,問:“那你有異議?”
卓諾典點點頭,說:“這個案件並非公安機關理解的那樣,因為當初命案發後承認自己為兇手有五人,在座的沒多少人知道這件事吧?”
審判長看了一眼文捷菲,又放眼望過來,說:“公訴方了解此事嗎?”
文捷菲開口前支支吾吾,她指著被告席說:“公安機關向我們說的確是那三人。”
審判長說:“先提醒辯護人卓諾典,你們編制的證人名單上有一人,但沒寫清楚他要證明的事實。”
“很抱歉,”卓諾典說,“因為我怕他來不了吧,似乎有人暗中阻止他們出庭。不過,這人來這裏完全出於自願,所以他來了。”
文捷菲說:“辯護人想向法官暗示什麽呢?”
諾典的目光落在顧律師身上,沒有理她。
顧律師詢問斛管案發當天的情況。
斛管今天穿了號服,但還是戴那一雙白手套,時不時把他的袖口扯下試著掩蓋露處的疤痕。
“竟給他留了手套,現在司法機關是不是變人性化了啊?”司馬舟信越看越想知道為什麽。卓諾典側眼看了看司馬舟信,偷笑著。
斛加聰,58歲,已婚,育有一子,別墅主服務員,作陳述:當天,我換了以前旅客留下的風衣和帽子,走到二樓電梯門口槍殺黎前,然後把風衣和帽子丟到大海,又把屍體藏到自己的房間,後覺得殺了人,內心很自責,所以選擇報警自首。
審判長敲擊法槌,臉色轉變很誇張,大聲說:“斛加聰,你知道你說的意味了什麽嗎?”
斛管說:“法官,我很清楚。”
審判長咬了咬嘴唇,說:“我允許公訴方向證人發問。”
文捷菲對斛管說:“行兇後你把兇器丟哪去了?”
斛管說:“我忘了,當時殺了人,我幾乎要瘋了,連屍體都搬回了自己的房間,等我清醒時我才意識到屍體在我的房間。”
文捷菲問:“你的動機是什麽?”
“黎前辱罵我,我遲送了一杯壺水到他房間,他對我破口大罵,連我祖宗十八代都不放過。”
文捷菲說:“不論怎麽說,你參與了故意殺人案,這是不爭的事實,你又承認自己是本案主犯,刑量將有所增加。”
“我不讚同你的觀點,”顧律師打斷文捷菲發言,目光與證人席相匯,說:“你是我的當事人,事實是怎樣的就該怎麽說。”
“什麽意思?”
“兇手明顯不是你,我了解你的苦衷,”顧律師低頭指著檔案,說,“你今年58歲,已婚,育有一子。”
斛管聽了後,睜大了眼,他猛然擡頭望著卓諾典,又說不出什麽來。
顧律師說:“前一個星期,一個姓斛的男孩出現在愛心籌款平臺,為了籌集80萬治療白血病,他和你一樣患了並指癥,只是你為了工作做了手術,而疤痕尚未褪去。”
“難道姓斛的都是我兒子嗎?”斛管又一次把衣服扯下來蓋住疤痕。
“並指癥是父系遺傳,發病率僅為萬分之一,且姓斛的很少,因而我調查了籌款平臺上的資料,發現籌款發起人那一欄寫著一個和你一樣的名字,難道也是巧合嗎?”
斛管雙手下意識從桌子上離開,垂於桌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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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相信你兒子現已收到了一筆錢,錢能使鬼推磨,你為了你的兒子搭上你的性命,可謂父愛如山。”顧律師說。
文捷菲打斷顧律師的發言,向斛管揚起嘴角說:“你有沒收到一筆錢?”
斛管點了點頭,他突然把手套脫下來,說:“我承認他是我兒子,也承認我在家門口收一筆匿名人士送來的現金100萬,而這筆現金與我承認自己殺人毫無關聯,我的確殺了黎前。”
文捷菲冷冷地補上一刀:“顧律師,你都聽到了,被告都認了,為何就你不認呢,掙紮有用嗎?”
卓諾典和司馬舟信聽完後直搖頭,卓諾典很想當堂指責文捷菲,但為了大局他控制住自己,他對司馬舟信說:“我推測這筆秘密交易還附帶了條件,否則他不會一直努力去頂罪。”
“孩子失去了父親,而父親又被冠以殺人犯之名,你能否考慮他將來的路?”顧律師無誇地凝視著斛管,眼神失望。
斛管苦笑著說:“無論我是什麽,殺人犯也好,奸殺犯也好,他也能走下去,因為我相信他。”
顧律師聽完後已經無話可說了,審判長則沈默不語。
這時,卓諾典昂揚挺胸望著審判長,態度很認真,他說:“尊敬的審判長及人民陪審員,被告人斛加聰承認自己故意殺黎前,而我方也有一位證人承認是他殺了黎前,證人名單上沒寫清要證明的事實,我很抱歉。我懇求他出庭作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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